您好,我买了个房子,备案合同上写的2013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由于开发商资金方面的问题,一直交不了,现在给出了一份补充协议,上面写着“甲乙双方同意,交房时间延期至2015年7月15日”,请问违约金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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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第二天开始起算,可以通过诉讼索要,建议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才能给您一个准确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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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签署了补充协议,违约金从2015年7月15日不交房起算。
追问:请问如果是2015年8月15日交房,那就算延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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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同意补充协议的2015年交房,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追问:请问如果是2015年8月15日交房,那就算延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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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署补充协议即视为你同意变更交付日期为2015年7月15日 届期不交付才能视为违约
追问:请问如果是2015年8月15日交房,那就算延期一个月?
解答:依法你有权拒绝签署补充协议 但如果你签署了就应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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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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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补充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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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