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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八岁多点,在学校无意间把一同学拉摔了,造成了锁骨骨折,老师也没在现场,也没通知家长,晚上还是孩子的父母发现的,请问这责任是该我一方负责吗?学校有没有责任?学校又该负多少责任?谢谢

民事相关
2014-10-23 19:02: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您好,应该由孩子的父母就是你方承担责任,如果能够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义务的话,学校也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你好,小孩八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你作为监护人也应当承担责任
  • 都有责任的。
  • 学校是否是在校学生的监护人|||  监护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对监护制度中的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监护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监护人的协议确定、指定、变更等问题都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法律并没有把学校列为在校未成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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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