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在全托住院其间被护士打伤,医院当时为了掩饰真象,给其吃消炎药,打消炎针,五天后发现情况严重才告知家属说是患者眼睛发炎要出院另外治疗。家属发现患者眼睛充血并流血,患者说被医 打了,后到中心医院治疗十三天后说眼睛已无法治疗,只能摘除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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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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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打人证据。要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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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