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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年年底去世,我和母亲所住的房子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爷爷现在还在世,我父亲还有姊妹三人,都是同父同母的,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爷爷去世了,我爷爷继承的那份,我姑姑们是否有权继承。

继承
2014-10-24 08:19:2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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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房产是您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作为您父亲的遗产,您和您母亲、爷爷是有继承权的,建议让您爷爷还在世时写份遗嘱,否则百年之后您姑姑是有继承该房产的权利的
  • 当然有权继承,因你姑姑是你爷爷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有权继承。
  • 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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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