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入职,一直到现在,都是以计件形式计工资(即一件物品给300分钟,然后用这300乘以一小时16.5元来结算)。并且没有底薪。今年由于公司决策及市场的问题,从五月份就开始降工资,开始是以降工时的形式,到八月就在之前的基础上直接降10%,再然后9月份又在这基础上降工时。请问这样我是否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且给我一年一个月以及其它的一些经济补偿?谢谢
-
经济补偿金如何规定|||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
详细>>
-
你好,以计件形式计算工资的,只要最终领取的薪金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即可。就你所述的情形,不能以该理由辞职并请求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则可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以计件形式计算工资的,只要最终领取的薪金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即可。就你所述的情形,不能以该理由辞职并请求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则可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