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迁但是无法确定具体日期,但是厂里缺少工人,还在招人,可是不想因为搬迁给员工补贴,新厂不想要老工人。所以在签订的合同上说员工自愿做到公司搬迁为止,还说员工违反协议就要以市最低标准结算工资并且扣之前工资(这些都写在劳动合同里)。请问公司这样执行有问题吗?有什么问题?员工可以争取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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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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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这样做不合理。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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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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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要按实结算
合同期限没有问题
扣工资要有依据
追问:不给员工具体的工作日期也可以吗?做到搬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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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这样做不合理。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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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约定违法;
可以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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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