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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开商店的,十几年前经村委同意在公家土地上修建商店。前两年村里搞村庄规划,因为我家商店陈旧,政府和村委决定让我们拆旧换新,拆掉后重建,我家响应政府号召,就在重建过程中住房邻居樊某要求我家给他们让出三米宽的下水通道(明处)作为环行通道,(我们村是度假村旅游人多,他们为方便停车用)但是没拆的时候我们两家房子相聚0.5米现在却让我们退让3米,我们 退让3米的话就到山角下修房很危险。因此发生争执没有修成,只打了地基,如今他们也在房子周围想多修建房屋,还挖了我们原打好的地基,我们给土地局打电话,他们被迫停工,但是没过多久又开始修建,现在给的理由是修建护坡,属于防洪。土地局无权干涉。(我们家的商店没有批示,)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我们该怎样做才可以重建我们的商店。希望律师给我帮助。谢谢。

婚姻家庭
2014-10-21 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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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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