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假如:A为大陆的一家公司,B为香港的一家公司,现B公司准备投资,拟采取两种方式: 1.要求A公司撤消,并由双方出资新设立一个公司 2.A公司仍存在,B公司进入 请问各位大律师:1.二者的利与弊各是什么; 2.能不能介绍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3.若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以下2种形式下将么样处理. 急盼各大律的答复,谢谢!!!!!!![em05]

公司企业
2005-10-31 18:44:01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这里很热闹,谢谢各大律师的支持.看完律师们的一席话让我感触很深.其实我公司也是想请个律师顾问,只是在没请之前,老板想了解一些相关知识.所以就让我先搜集一些律师们的意见,不过现在看来,还是得我自己想办法了.[em12]
  • 刘律师:
    请问,前者可不可以理解为"吸收合并";而后者又可不可以理解为"外资并购"
  • 请问"中外合资"与"外资并购"是不是对等概念
  • 头痛,做为法盲真痛若[em00][em03],看着一大堆的法律法规又不知如何下手,有哪位热心人士可真正根治我的痛若呀,哎..........................
  • 这就是打工仔的难处呀.假如老板让打工仔先行上路取取经,打工仔怎么能有那么多钱支付顾问费呢???
  • 你的意思是打工仔想不付费就把该律师做的活拿到自己手里做,还让律师不收钱白帮忙,律师们会做吗?有些事本来就不是打工仔要做的,老板应该知道什么事该找什么人做,什么事该付费才能做到有效。
  • 各有利弊.请与律师面谈
  • 各有利弊,请你来所面谈,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这事应该双方协商,一般保留原有的公司。
  • 不可以。公司的性质不同,方式不同,后果也不同。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建议你当面咨询。
  • 可以请个法律顾问来帮你,即方便又可以省却很多麻烦。
  • 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靠别人的施舍,因为他是和尚。你不是和尚,所以别指望别人施舍。
  • 法律知识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概括的,否则不能称之为法律,因此告诉你老板,应该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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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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