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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社保法,是从上班之日起30个工作日缴纳?还是从签合同之日起30日缴纳?还是从试用期以后30日缴纳?我在单位了7个月了,上个月才缴纳社保?有权让公司补缴之前的社保吗?公司给我解释说试用期3个月,我销售时试用了3个月,然后又转到另一部门又试用了3个月,才开始缴纳?公司这样做法对吗?还有之前加班一个月从下午下班,加班到12点,也不给加班费。公司一直是这样,损害员工利益的时候,不用法律说事,这样那样说,让我们理解一下公司处境,一旦员工想辞职的时候,就拿这些说事了。还有合同半年了才签,公司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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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 18:05: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