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师你好。对方的户口在是珠海金湾区,我们住在香洲,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我具体应该怎么做?我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男方一直收入不稳定,没有固定工作。我们育有一5岁男孩,长期由外婆带,男方一直少探视,也没有在经济上履行抚养的义务,如果离婚,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一些?由于工作忙,能否帮忙代理?费用需要多少?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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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是如何判定的|||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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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律师争取,判给你的概率还是很大的,请电话联系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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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所说的情况,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可来电或面谈律师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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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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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因对方户口在金湾,你若起诉,需到金湾区法院立案。男方若在香洲区居住满一年,知道可在香洲区法院起诉。2、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大。可以帮忙代理,费用面谈。张玉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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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起诉离婚,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更大。可以给你代理,律师费用是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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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