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2012年结婚,生有一女,但是他有两个户口,一个是长春市的,一个是河南的,我们用河南的户口办的结婚证,用长春市的户口打的官司,婚前他有一养殖场,在婚后经营养殖场期间有借款78万用于扩建场房,另欠有40万的料款,都是他打的欠条,老公2013年11月车祸成植物人住院四个月,在住院期间我欠料款8万元,给他看病借款18万,这18万里给他看病花了12万,用于发工人工资4万元,还车款房款银行贷款,我婚前存款5万元也花在了看病和还贷款上,现在打官司我又借款2万,我们有房子两套,一套按揭一套是大产权,请问如果跟他离婚这些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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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债务清偿。
追问:他已经是植物人状态,除了房产和养殖场我们根本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如果跟他离婚我什么都不要,那债务要怎么办,
追问:我如果起诉离婚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夫妻共同债务也要我来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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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