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想跟我签新合同(老合同未到期)讲明新合同签订一年以前工龄都不算重新从零计算,一年后辞退只补偿一个月的,如果不签也行还执行老合同,但人事摆明了说老公司不知道什么时候注销然后到时候账上没有钱到时候赔偿少,还给我出了一条就是我辞退公司,然后给我赔偿金,让我自己想一个数字赔偿在和他商定,现在不知道哪个好了1.要是我签订新合同老工零不计算单位违法么可否要求他计算老工零2.仍然执行老合同,到时候单位注销我真的一点赔偿都拿不到么?3.要是现在找他赔偿,赔偿多少合适呢!如何计算呢!(我现在哺乳期第四个月)2010年10月进的这家公司合同2015年10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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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哺乳期如何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有相关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同时,我国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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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找你谈话就给对方录音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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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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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