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岳母2014年10月13日晚8:30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帕萨特撞死。肇事者没有逃逸和酒驾。目前交警大队给出的“事故认定”是肇事方为主要责任,我方为次要责任。问题如下:1.这样的责任划分对赔偿和判罚有什么影响?如果我们想复核,改成肇事方全责的可能性有多大?2.赔偿涉及民事和刑事赔偿两部分,这两部分的赔偿我们通过什么渠道获得,什么时候获得?3.我们还想调解,还能在做哪些方面的工作?谢谢律师,请尽快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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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调解,对方一定也想谅解
追问:谢谢律师,那赔偿这块,我们怎么获得呢,什么时候获得?是由第三方负责(比如警察)调解,还是我们直接和肇事方联系?
解答:一般通过公安或检察院主办人员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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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