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套房子,于还有一个月二十五天想退房,和房东协商后,按照房东提高后的租价找了租客,租客和房东签订了合同,房东将五天空档期算到我们头上,但是第二天就将钥匙换了,我们进不去,租客也不知道换了钥匙,带了母亲看房,也进不去,心里很不满意,房东一直以租客还没有打钱给他拖欠我们的剩余租金和押金,还单方面在没打钱的情况下,在我们的租房合同上写合同作废,请问如何处理?如果租客因对房东不满签约后不打算租房子了,房东是否应该按约定退还钱给我们?就算不退还押金,是否应该在我们搬走那天起退我们剩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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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发月球上要求退还租金及押金。
追问:房东一直以租客没有付拒付怎么办呢?可以采取什么方法?谢谢
解答:您好,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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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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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