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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在新疆打工时在工地被车撞伤,应该是工伤吧!因为在工作中,工作时,工作地,可是工地老板地方有人,他把事故给弄成了交通事故,我百分之三十责任,工程车百分之七十,老板给我垫付了十一万医疗费,我给老板打了借条,借款担保人是我们村的工头,因为离家太远,我不可能再回新疆,老板让我去公证处,给他办了一个领取事故赔偿的公正书,也就是说我不去新疆他也能评发票从保险公司领出我的赔偿金,讲好等我把所有治疗发票给老板,老板从保险公司赔偿中扣除他垫付的医药费,现在工地停工,老板把这十一万算在了担保人工头身上,少给工头十一万,现在工头要我给他钱,我没能力还,工头要告我,我该怎么办?现在我躺在床上什么都干不了,这个事情跟这个钱,还有我打的欠条该怎么办?当时也没做任何鉴定,也没有劳动合同,我不懂法律,请大家帮帮我,谢谢了

刑事案件
2014-10-17 2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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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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