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实际的问题,本人购买了一套房产,因为超过合同时间2年未办理房产证。在查询过程中发现开发商,至今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与房屋预售许可证。那么如果我到仲裁去起诉对方,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对方欺诈合同。我的胜算是非常非常高的。这里问题来了,假如当仲裁判决合同无效,我退他房子,他退我房款 我的合理损失。 假如对方已公司账上无钱为由,不履行相关费用。会不会出现下面的结局,房子我退给他了,不是我的了。该赔的钱我一分都要不到,到法院去要求执行,按照目前中国国情大多数都执行不下去。是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据说有一种叫诉讼保全,不知道仲裁可以使用不。这种问题的最终出现,会对该案件最终落实解决造成多长时间的拖延?
目前 合同章上的账户余额半年来都部超过1万元余额,由此该开发商应该早有败诉的对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