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甲方和乙方曾合作生意,并且甲方在此过程中向乙方借了钱但是并无立下任何借据。此后甲方都有不定时归还不定额债款,但是到剩下一定数额时,甲方已无力偿还,乙方多次索要无果。(甲方在此前整个过程中经历了生意失败并且目前无任何经济来源)
后来乙方到甲方的岳母家里闹事,甲方随手推了乙方,造成乙方受伤并入院。甲方因拒还医药费被送进拘留所。目前甲方仍在拘留所,医药费家人已偿还并且双方已和解。
过后双方家人商量了偿还债务15万了事,今天本来约定签和解合约,乙方却不同意,私自将债务提高并且称甲方若不同意就选择打官司。
此事件中的债务均无具体证据,仅仅是家人作为认证。并且乙方拒绝承认是双方合作生意,坚称是甲方单方面欠缺乙方。请问此事如果走法律程序该是怎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