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通过T字形路口横向中间直行车道右转,右转车道被电动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占道行驶,(横向车道有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右转前约20米处开启右转向指示灯,并鸣笛 右转时再次鸣笛并确定右转车道最近的电动车距离约5米,车速约40-45正常右转(期间有减速)直至发生事故,紧急停车后,查看伤员情况并第一时间拨打120,随后拨打110报警,约事发后5分钟开车送伤者去最近医院进行急救,伤者为3人,2人轻伤,一人(小孩)昏迷,直至救护车到来才回到现场,伤者电动车为无牌,未带头盔,车上共3人 目前近况:交警队已做笔录和车检,但是没出具任何责任书。机动车车主已向伤者垫付近万元,其中一人出院。 咨询问题: 请问向这样的事故机动车车主会否全责,如主要责任大约会有多少责任,以及专业建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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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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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主责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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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