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晚上八时左右,我叔叔骑摩托车载着我婶婶在回家的路上被迎面过来、逆向行驶的一辆桑塔纳小车撞到,我婶婶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我叔叔左脚脚跟处一整块的肉被掀起,已缝针、表皮缺失严重;肇事方是当地某派出所所长司机,肇事车辆也是派出所公车,像这种情况应该要怎样处理,该索要哪些赔偿项,还请帮忙分析下,谢谢(补充:我叔叔有两个小孩:儿子为17岁,女儿13岁,都尚在读书,上面还有七十多岁的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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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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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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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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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报警,交警划分好责任,才能确定之后的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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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事故认定责任书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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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早日获得赔偿,具体赔偿细节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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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需要结合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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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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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