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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儿九周岁归男方抚养,暂时由女方抚养到小学毕业,在这期间男方每年一次性支付女儿生活费6000元人民币, 但现在孩子的费用不够用,我提出过增加生活费,他不同意,现在孩子需要补课费,他也不给,理由是当时说给五百是我同意了的,我需要起诉吗,这麽起诉,

婚姻家庭
2014-10-15 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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