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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母亲我是不够资格的,我现在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要孩子,现在苦了他。2002年5月份我和孩子的父亲协议离婚,孩子有他抚养。但是他父亲是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不可能照顾小孩。当初协议的时候他答应我小孩先有我照顾,可是他反悔了。非但没有让我去照顾我的孩子,而且也不让孩子回家看我们,小孩只是有他的一位七十多岁老爷爷一起,还有保姆。他才4岁啊。从小就和外婆一起,孩子现在既没有父爱也没有母爱,他太可怜了。现在居然孩子生病了,也不告诉我们。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该以什么样的途径才能给我孩子一个健康的心灵和天真的笑容。谢谢大家!

婚姻家庭
2004-04-19 02:05: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他父亲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不能尽到一个父亲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虽然家里有爷爷、保姆的照看,但这不能代替父母对子女的抚育义务,这种状况对孩子的成长是明显不利的,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理解你作为母亲的心情和处境。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从你讲的情况看,你胜诉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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