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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上海公司到云南与其他公司合作煤加工的员工,根据合同规定,所有经营权都由上海公司负责,云南这公司只提供资质及场地,因为一直是在试产期间,所以没有同员工签订合同,后来从2013年9月起,上海公司就一直拖欠员工工资,跟员工说资金不足,先发一点来做生活费,从10月起,就没在发一点工资,到今年春节,厂长说回家过年,这一去就没有再回来,现在电话也打不通,根据合同规定,场地上的机器设备已归云南这家公司所有,而拖欠员工工资就没有了说法,直到今天才听说,上海这家公司解散了,可是我们的工资呢,就因他们解散了就不发放给我们,我们好难受,这是农民工维持生活的来源,请问,我们要怎样做才能要回我们的工资所得

劳动纠纷
2014-10-14 18:16: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