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快满一周岁孩子的母亲,孩子从满月以后就一直跟随我丈夫的父母一起生活,我则跟丈夫外出工作,但是我们并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因为感情不合想要离婚,那么孩子的监护权我能否争取得到?会不会因为没有带他而没有争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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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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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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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结婚证,则不能办理离婚,但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判决。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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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建议你直接把孩子抱走,因为你们没有结婚,只是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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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为一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依法均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由于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不受理的。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想要走离婚程序,应当先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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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认为宜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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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把孩子留在身边。这样赢得几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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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因为你们双方没有结婚证,所以谈不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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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夫妻,谈何离婚,分手即可,未满一周岁的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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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说的情况来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要分手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一并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关于法院判决子女抚养问题有个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夫妻双方均可以举证来证明自己照顾子女更有利成长。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按照当地标准支付抚养费。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若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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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