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夫妻,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假”离婚购买按揭二套房,首套房上是婚前女方名字(双方都有付钱),卖了首套房后办理离婚后在2013年底购置二套房为男方名字,现此房还在还贷中,双方暂未复婚,现有一岁半女儿,因当时办理离婚时离婚协议没有注明房产分割和子女问题,男方同意房产更名或是加名,现在要是在不复婚的前提下为了女方争取最大利益和保障,节约费用,亡羊补牢可以补写协议吗?应该怎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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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你这样的个案,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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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签订协议进行约定,但风险很大,办理过户手续才有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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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建议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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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重写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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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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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找专业律师起草拟定协议,然后双方签字认可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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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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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