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再婚,户口为农村户口。女方是初婚,户口为城镇户口。双方于2014年7月结婚。现女方已怀孕,但因男方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都已遗失,女方所在社区不同意办理准生证。男方与前妻1997年结婚,并于同年生育一男孩。2001年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前妻。当时结婚与离婚都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乡村居委会办理,现在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都已遗失,且无档案可查。目前男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社区计生办、乡镇办、以及区民政局皆已对此情况核实后,作出了书面证明,并盖章签字。但女方所在社区仍然不予办理准生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