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就是当事人,我17岁和他在一起那时我们的感情很好,他生病我照顾他,连续三年他生病,车祸我都全心全意的照顾他为他抬屎尿洗澡,倍他看病。后来我做了个宫外孕手术过了两年我们结婚了,现有个女儿1岁7个月,还怀有一个6个月我每天在家带孩子做饭,前段时间出了几次门回来。他现在要和我离婚,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和我没感情。还叫我把孩子打掉,请问我该怎么办?怎么保护我的利益呢?我现在真的没办法了。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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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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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怀孕期间对方不能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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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以后,在女方怀孕、分娩一年内,男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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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怀孕、哺乳期间,非经您同意,男方不得要求离婚。但,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而不愿意和您共同维系感情,您认为以您一方之力会挽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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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