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9月12号在x招聘网找搬运工工作,厂地址在龙岗区,但切不知道是深圳xx劳务的,原我是只想签一个月,先试做看,但当事人给签3个月,还说其实那合同也没什么,就只是做个样,做满一个月了也可以辞工,但工钱不同,合同里一到两个月是10元一个小时,3个也以上是11元一个小时,包吃包住,不扣任何费用,辞工当天就在厂里发放工钱,不拖欠,做满7天可以借支200-300块,其实不现实,只借到100元每个星期,签合同前已经拿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深圳xx劳务公司送我到惠州xxx有限公司上班,进厂了还扣押身份证7天,现在我也跟他们提前一个星期辞了,但是辞不到,就算辞到了,听跟我一起辞工的同室说,跟我们签合同的孙主管,要求我们做车回深圳xx劳务公司拿工钱,并不是在惠州厂这边拿工钱,我身上现在钱又没有,手机又停机,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