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女和男朋友同居23年,其女儿已21岁,但两人一直未领结婚证。现男的不要女的,若按法律规定能否按事实婚姻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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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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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前的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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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照事实婚姻离婚,但是可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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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事实婚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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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去办理离婚手续,如需解决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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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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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