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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低,我母亲骑自行车出去遛弯,从新北街,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逆行撞到,导致左手骨折,晕倒在地,被当时巡逻的交警看到,打120送往急救中心。我赶到后等待122事故科的人过来,事故科的人过来后大概了解事情经过后问公了还是私了,我说把病看好就行。肇事者也同意。最后由事故科人写了个协议,大概就是看病费用由肇事者全部出。但是看病花钱到一半后肇事者就不管了,也不露面了。最后打电话肇事者就说:我就出3000以后什么也不管了,行就签协议,不行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因为现在保守治疗,可能后期中指不能动,所以我没同意。向这种情况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4-10-10 20:34: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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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