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3年底拿到的房,到现在10个月了开发商还没有通知我去办理房产证算违约吗?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天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百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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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开发商在180天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不算违约。
追问:我不知道开发商有没有去备案,至今为止还没有人通知我去开首套房购房证明。
解答:网上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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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开发商按约定提交了备案资料的,则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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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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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按照你们的合同,出卖人已经违约,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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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