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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在北京一个饭店当服务员,说好了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2700,干了7天累的要死,所以辞职了,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饭店说试用期不给工资,请问我还能要回我的工资吗?我唯一的上班证据就是穿工装照的照片和上菜的几百张小票!

合同纠纷
2014-10-07 0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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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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