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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乘务员在上班时无故被乘客打了,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还击了他?,他手受伤了,而我的头部及全身都受到了重创,但没有明显的伤痕,过错在于他。派出所的人说他有明显的伤痕而我没有,如果经法鉴定,我属于轻伤的话,医药费以及一切费用应由我出,我想问一下是这样一回事吗?

合同纠纷
2014-10-10 09:53: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 详细>>
  • 您好,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了,通过法院的诉讼,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 你好!根据双方过错分担责任。
  • 报拘留、罚款,严重的构成犯罪,可以判刑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你们可以先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 一、你们的事情已经过派出所处理的话,那就等派出所决定后,你如果不服,可以请律师起诉派出所,或者对方。
    二、你可请律师出面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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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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