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胎儿5.2斤,胎位正,在顺产时医生帮我加腹压了。加腹压前没告知会导致新生儿锁骨骨折,生完后也没有告诉我婴儿骨折,出院前新生儿体检只说婴儿手不灵活,建议多按摩,并未正面告知婴儿锁骨骨折一事。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发现婴儿右锁骨高于左锁骨,经X光证实有锁骨骨折!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14-10-06 22:02: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用太担心,一般没什么大事,骨折自己会愈合的,不会有什么影响。到时应该注意的是看看有没有臂丛神经损害。如果没有不用太担心。如果有及时进行康复。现在孩子生下来后一般是放在父母身边的,护士医生接触的不多,很难及时发现。你一个月后才发现的,不能保证损害一定是在医生生产时发生的。我以前办过的案子都是在医院发现的,一般会出现一条胳膊不灵活,或一动就哭闹的情况。如果能证明是在医院发生的,则可以起诉。建议先封存病历。找专业的医疗律师办理。
  • 你好,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医患双方合意共同书面委托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双方不能合意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由其审核后移交有关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为谋求重新鉴定而提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鉴定专家资格、执业类别、鉴定程序三方面进行具体行政审核。如对具体行政审核意见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医护人员涉嫌医疗事故罪的,依法可以向公安部门提请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 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涉嫌医疗事故
  • 把相关病例材料发过来,我们帮您分析一下。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1270
2022年法定结婚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结婚年龄规定
2022年法定结婚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如何收养刚出生的婴儿
民法典 1897
如何收养刚出生的婴儿
出售二手房需要评估吗
二手房出售流程
出售二手房需要评估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