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老板拖欠工资,我该如何讨回我的工资,当初给老板干活时没有填劳动合同,不过他打的有欠条,欠条上也安了他的指印。他欠了三个多月了,每次问他要他都答应的好好的,可是等到了兑现程诺的哪天,他又变卦了,他总是背信弃义不讲程诺老是忽悠我。欠了我1800块钱工资,拖了三个多月了,钱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毕竟是血汗钱,哪些钱对于有钱人来说根本不算钱,可是我是穷人,我现在很急需钱,我不知道我该怎么讨回我的工资。
有的律师说让我去劳动局投诉老板,可是劳动局不管咋办?还有为了那点钱有必要去劳动局投诉吗?请诸位律师给我出个注意,又劳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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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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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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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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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