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8月入职时签了第一个合同,2007年签了第二个合同。2010年公司跟我签了第三个合同,2013年签合同时我问人事什么时候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人事说连续三个合同期后或者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今年8月我就工作10年了 。但今天看了劳动法后得知,其实连续二个合同期后公司就应该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象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公司是不是应该赔偿我?如果赔偿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赔?如何赔?赔偿中包含五险一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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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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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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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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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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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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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