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翁XX出生1993年4月13曰。女方郭XX出生1994年12月10日。2012年5月经人介绍男女认识,非法同居。2013年6月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2013年7月11日生下以子。2014年8月男方疑心单方在大医院进行亲子鉴定,结论为非亲子。2014年8月31日男方携孩子送到女方家说让女方与孩子住几天。2014年9月11日女方收到邮来民事起诉状和送达会证,内容于2014年10月8日开庭。有请求事项,1判今女方赔偿男方抚养费(含生活费21000元,分娩住院费6000元,治疗黄疸医疗费6000元,人工费33600元等)共计66600元。而女方现在又要管孩子,也无经济来源,经常哭,不知怎样写答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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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亲子鉴定属于非亲子,则需要给对方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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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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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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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