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学校以清查公物为由,组织管理人员,在教师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备用钥匙打开教师宿舍,拿走教师本人借用其他老师的凳子。注:该凳子已经在某老师名下登记,属于该老师所带班级的公物。期末公物验收的时候还要交回去,否则要接受罚款处理。 请问:1,这样的做法是不是请烦了教师的隐私权?2,这样的做法算不算私闯民宅?3,学校有没有权利强行进入教师的宿舍随意清查物品?

合同纠纷
2014-09-30 16:30: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见死不救犯法吗
刑事辩护 44085
刑法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数额
刑法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
外地超速罚款怎么交
超速罚款标准
外地超速罚款怎么交
超市搜身侵犯隐私权么
民法典 434
超市搜身侵犯隐私权么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8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0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