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发生交通事故,人伤,一共三人(大人带两个小孩骑电动车穿马路(事发昆明相关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可参照云南省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该路段情况为非十字路口,中央隔离带中开一个人行口斑马线,电动车从该位置穿出),当时我的车速有点快,造成三人中两个小孩重型颅内出血,一个大人中型颅内出血,均为蛛网膜出血,现在三天了,两个小孩已经从icu出来了,大人的复查报告显示出血已经基本消除,其他一些外伤,还有一个小女孩是有点骨折,现在我个人垫付了差不多两万块钱,实在没有钱了~保险公司这边说现在事故责任没有出来他们只能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垫付1w元,今天已经去保险公司提交了垫支付这1w的申请,我的车全保,第三者责任50w,不计免赔,车损险10多w,现在人还在医院治疗,实在没有钱再垫付了,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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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如果协商不了,及时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及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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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车主和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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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由谁出||| 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由谁出,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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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伤者家属协助出资治疗。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也可以建议他们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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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险公司也不会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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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