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去年11月15日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来工作,大概工作了有一个星期左右,老板娘拿了一张空白的劳动合同要我们所有的员工签合同,要我们签合同,说是应付劳动局,我见大家都签了,我见大家都签了,我也只好跟着签了。(是否合法)
从今年1月份至今,公司百分之九十的员工没有发工资,我们也催了,就是说没有钱,可根据公司的销售额来看有可以足够发工资(不知道钱到哪里去了)而且员工的保险也没有购买。
今年7月20日,老板娘打电话给我,说我没有心思在这里工作,还拦着工厂不让发货,(实际没有这样做)我想着既然不相信我,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思,就于7月21日到公司辞职,到公司以后所有的手续都办好了,老板和老板娘不在,财务不敢签字,没有人签字,我只好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月底发,结果这一等又2个月过去了(我该怎么办)
因为我们公司是家贸易公司,在全国有8家专卖店,我在公司是负责采购/进度这一方面的工作,所以在工厂这边工作(是公司的供应商),不知道什么时候公司原来在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明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以我现在用的采购单仍然沿用的北京**的唛头采购,而且公司所有的员工都没有打卡记录,老板说靠大家自觉遵守纪律就行,如果我要工资没有依据(我该怎么办)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要是真拿不到工资的话,只有到天安门去见毛爷爷了。
望各位大律师帮我出出主意,本人不胜感激,谢谢!
2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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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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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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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有采购单?建议录音固定一下证据,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发放工资的证据,你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搜集证据,多去公司,然后看看有什么证据,比如说公司的宣传单、内部资料,最好是公司盖章的,如果你对公司比较熟悉,也是一个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关系的说辞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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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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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