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下楼开电瓶出门,不到一分钟一个三岁多小孩冲出,踩杀车了还是撞上,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小孩轻度小腿骨折,家长要求住了院,且他们已报警,我电瓶车已被交警拉走,对方要求赔偿所有医药费,请问我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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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再赔偿,这种情况下家长也有监护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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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赔偿由你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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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故责任出来后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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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孩子的家长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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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来定。
追问:交警把我的车托走了,我去交警他们说车撞人我本应出全部,然后再让我自已联系对方到交警商谈,对方现不愿去交警,且交警也没有去医院,交警只是等我们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去拉的车
解答:交警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解答:家长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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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小孩的监护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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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责任认定,认定你有多大责任,就按相应的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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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