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父母家拆迁房子,我和丈夫户口均迁到了父母家,我和丈夫分到了一套房子,父母分到了二套房子,三套房子的房款差价均是父母付的(付款凭证上写的都是父母的名字),现在准备办房产证了,父母想把他们二套房子给我作为我的个人财产,准备在房产证上直接写我的名字,但又不想这二套房子让我丈夫共有。 我想咨询的是: 1、 父母是否能在他们分到的二套房子未取得房产证前,直接把房赠予给我个人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而不让我丈夫共有。 2、 如二套房子可以赠予给我个人的话,赠予书是否必须去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应。 4、 该赠予书需何时写是否有规定?应在房产证办好前还是房产证办好以后?或者任何时候都可以? 请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

婚姻家庭
2005-10-25 01:58: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直接把房子写上你的名字,这样恐怕不是很行的通,,最好是在你父母取得的产权证以后,然后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明确把房子赠与你个人,然后办房子过户给你,这样做最保险,当然这样的话,需要交纳一笔过户费用,一般是契税,大概在3%的样子,
  • 陈律师:
    谢谢您的解答。
    因为我的户口也在父母家,所以父母的二套房子拆迁办是同意可以上我的户口的,这样做也是为了节省3%的契税。主要问题是这样办的话,这二套房子是否属于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予“行为?
  • 不是说这样不行,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只能把这套房子算成你的婚后所得,就变成你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了,当然,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你和你丈夫签一份财产归属协议,明确约定此房产归你个人所有,这样就可以了
  • 陈律师:您好
    如果父母的赠予属于婚后所得,那如果在“赠予书”中写明房子是赠予我个人的话,是否可行?因为父母是以防万一。另外如果和丈夫签财产归属协议的话,怕丈夫会有想法。
  • 这里涉及的一个问题,就是再你父母未取得产权证书之前,从严格意义上讲,你房子还不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你父母无权将还不属于他们的财产赠与给你,所以如果按照你这种方式的话,一但发生纠纷,往往会存在很大争议,所以个人认为为了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麻烦,还是不采取上述方法为好,当然也有律师认为,此方法可行,因为,赠与也是一转让行为,而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未取的产权证之前的转让,只要事后取的产权,也是认定为有效的,所以其中的利弊你自己考虑清楚后,再作出选择
  • 父母 可以 把 自己的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一方,而不是夫妻共同得到赠与。

    尽量要有文字依据。
  • 应该考虑既是拆迁所得房产,其中的拆迁协议是很重要的证据。它可以决定,谁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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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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