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于去年欠了我5万多元,有欠条,约定从05.01.01起分批还款,直至05.4.30还清。但朋友一直以经济困难作为理由,至今为止,未还一分钱。并以拒接电话,更改住所,使得不能正常沟通索还欠款,现我想向法院起诉。
但有个问题,如果法院起诉后,对方以无经济偿还能力为理由,(并且对方无什么固定财产 要抵压)那法院会如何处理?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担心出了起诉费又拿不到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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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对方没钱确实没法支付,实践中就是你先承担了。直接找到对方财产或执行到位。诉讼有风险,自己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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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不起诉的话,那是肯定没希望拿回来的,而起诉后,你有可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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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以无经济偿还能力为理由拒绝还款的话,法院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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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欠条只有亲笔签名没有按手印,这是否会影响到他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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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以无经济偿还能力为理由拒绝还款的话,法院会如何处理?
请帮帮忙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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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讼,确认债权。 对方败诉以后,还是没钱还呢?那诉讼费由谁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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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本人签名,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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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讼,确认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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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