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在公司上班,做项目管理。在一个项目上面出现了工作量的不实(多报了)导致公司多付了工程款给施工队老板(工程款是有我负责向公司申请的)。现在公司要追究这件事情的法律责任,但公司与施工队老板签的施工协议只有扫描件,没有原件,而且签字也是别人帮他签的(施工队老板和我是好朋友)。我想了解一下,在这个事情上我和施工队老板,各会负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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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们串通多报工程量,骗取工程款的,如果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涉嫌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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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要追究责任,需要证据,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参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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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直接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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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是故意,你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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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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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