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问题是:一家公司有3个股东,其中A股东拟将本人股份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股东B弃权(请问股东B在此情况下可以弃权吗?);股东C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请问,股东A该如何实现股份转让,并顺利到工商部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