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原委:98年我家从外地搬回祖籍,村里分给我家6亩地,加上我家叔叔转让给3亩一共是九亩地,并且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30年。到现在过去了16年,有消息说我们这的地可能要被征收,国家会给补偿,村里另外一家说我家种的地是他家的,要求我家把地归还给他家,我家没有同意,因为土地是从大队承包过来并不是从他家承包的,他说他家的地没有上交,并且找了证明人写了证明,证明土地原本是他家的,现在大队的意思让我家把地归还给他家,之前把地承包给我家的干部已经去世了,现在的大队是新干部。村里还说他家是第一波分地的时候分的地,我家赶上的第二波分地,第二波分地的原则是大队有空闲地是可以分给你也可以不分你,国家那时候政策就是这样,我家分到地了是我家赚到了,所以我家把地归还给他家是应该的,要是我家不同意,就强行把地收回,还说第二波分地必须建立在第一波的基础上进行分配,他家的地不管种不种,地都是他家的,而且她公公去上交土地也是无效的。我们说他家地上不上交是大队的责任,他说大队是有责任,现在大队的干部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你家的地也是要收回的,还说他们也是咨询过相关法院和律师,而且没有任何补偿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村里是否有权利收回我家土地并作废土地承包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 是应该到法院起诉还是应该找相关部门反映,该找哪些部门反映?

征地拆迁
2014-09-26 09:10: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