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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2日,在学校课间十分钟,三个学生在块打闹,导致一同学受伤。事后另外两位同学家长报销了受伤同学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去看望受伤同学,受伤同学家长也没说什么,我们也没签什么协议,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可就在2014年8月1日把我们又告了,第一被告人是学校,第二第三被告人是两位同学,像这个情况第二第三被告人该怎么办,事情已经过了一年零四个月了,相这样的事情该怎么解决

损害赔偿
2014-09-25 08: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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