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结婚六年了,夫妻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女方不会生育(我没有怪她).....我处于各种压力,去年和女方做了试管婴儿成功了,喜得一对儿女(双胞),我觉得也帮女方实现了做母亲的愿望。现在我实在和女方沟通不了,感情也破裂,无法继续相处下去了,我想离婚,两个小孩刚好一岁,她要女孩,我要男孩,财产平均分配或三分之一给我,我的要求合理吗?女方向我要精神损失费我该给吗?女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要让法院判,法院会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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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标准2013|||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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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对于你们家庭情况第一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判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原则上也有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除非你有错否则不会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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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建议好好协商处理,你的要求比较合理,但要看女方是同意,你无需支付对方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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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法院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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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要求合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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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