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身体皮肤老是溃烂,吃激素药能好,但是平均一年得一次病,吃药半个月就能好,2年前结婚,结婚后病情越来越严重,今年初去上海医院诊断为天疱疮,医生也给开的激素药,每隔一个月左右复查一次,激素逐步减量,现在一天一片,身体健康, 今年8月份买了一套房子,这个月上个星期老婆查出来怀孕,我第一反应去打胎,因为吃药了,但是当天晚上我就上网查询和咨询好友,认为孩子不慌打掉,先留着,过几个月左右做定期检查,再决定,和老婆商量,她不同意,执意要打,前天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和我不之情的情况,她一个人去把孩子打掉了,打胎晚上回来我就问她谁带她打的,哪个医院做的,她就不说,我家人很生气,晚上和她家人吵了起来,我家人意见就是这么大的事,也不和家人说,自己一意孤行,她家人意见就是我在吃药,生出孩子不敢保证健康。这孩子谁都不敢说是健康的还是不健康,我很气愤我老婆这么做,扼杀一条生命。现在老婆坐月子由她家人伺候,我家人不管了。现在房子刚买好,已经过户,贷款正在办理中,这个房子首付的钱是我爸在我结婚时候交给我们一笔钱,说让我们保管,将来买房子用的。
现在我就想咨询 1:这情况现在可能申诉离婚?还是要等半年后?
2:我们现在财产就是这新买的一套房,如果离婚,怎么分配,她私自打胎算不算重大过失?
3:她如果执意不说在哪个医院打胎?谁带她去打的?我能怎么做,是不是申诉时候这个对我有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