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员工做满一年加底薪50,我是名部门主管,面试时递交一份简历表,由老板亲自说好做满三个和一年后各涨工资,当满一年时原本应该涨工资,但公司却以奖金的形式补发而且补发数目也和当时谈的不一至,一直到今年6月,但到7月时公司会计也就是目前的副总说,因公司效益不好没有奖金发了,我所在的是生产部门,我确保我生产部每个月都在赚钱,但公司就是说没赚钱不发,还说要把所有管理员的工资给降了,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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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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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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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建议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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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应该看劳动合同具体约定,结合事实情况才能做出解答。建议电话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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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