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2年4月份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办理了社保,2014年因为脚受伤了,父母要求离职回家休养,14年3月9号提交离职申请,交接两个多月5.29号最后一天工作之后就没上班了,当时老总找借口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已经超过劳动合同期1个月都还在给他带新人交接,现在距离职已经3个月了,我现在不想去北京工作了,想把北京的社保转回深圳,要原单位给我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公司找各种借口不给我办理!现在我该怎么办?因为我给北京社保局电话说不能自己去,只对公司才行!怎么办?请您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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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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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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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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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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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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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用人单位是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建议跟用人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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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